农药登记证号:PD20180755 |
登记证持有人:江苏艾津作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|
农药名称:三环唑 |
剂型:悬浮剂 |
毒性及其标识: |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 三环唑40% |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 水稻 | 稻瘟病 | 35-50毫升/亩 | 喷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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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术要求: 1、避免高温条件下施用,否则容易产生药害。 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3、于水稻稻瘟病发生前或发病初期施药。 4、防治稻茎瘟时,第一次用药必须在抽穗前。 5、本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,使用本品后的水稻至少应间隔28天才能收获。 |
产品性能: 三环唑为黑色素生物合成抑制剂。能够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胞形成,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。三环唑具有内吸性和保护性,能够被水稻根、叶吸收,并输送到植株各部位。本品可防治水稻稻瘟病。 |
注意事项: 1、应严格按照登记的剂量施用,避免超剂量使用,否则容易产生推迟出苗、影响发芽率等药害。 2、瓜类对本品较敏感,使用时应避免飘移到邻临近作物上,以免产生药害。 3、本品对鱼类、水蚤等水生生物有毒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器具,不得将药液及其废液流入各类水域。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 4、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,穿防护服,戴防护手套、口罩等,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。使用中不可吸烟、饮水及吃东西,使用后及时清洗手、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。 5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6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。 7、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过敏者禁用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 |
中毒急救措施: 急救措施: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 皮肤接触: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。 眼睛溅入: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 吸入:立即离开施药现场,转移到空气清新处。 误食: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。无特殊解毒剂,可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: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的库房中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不得与食物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|
质量保证期:2年 |
备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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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准日期: 2018-02-09 |
重新核准日期: /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