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号:PD20150803 |
登记证持有人: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|
农药名称:多杀·茚虫威 |
剂型:悬浮剂 |
毒性及其标识: |
总有效成分含量:15% |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 多杀霉素 2.5% 茚虫威 12.5% |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 水稻 | 稻纵卷叶螟 | 12-16毫升/亩 | 喷雾 | 甘蓝 | 小菜蛾 | 15-20毫升/亩 | 喷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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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术要求: 1.水稻:于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始盛期施药1—2次,施药间隔期为15天,推荐用水量30—45公斤/亩。2.防治甘蓝小菜蛾宜于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,推荐用水量30—50公斤/亩。3.本品无内吸性,喷雾时应均匀周到,叶面、叶背及心叶均需着药。4.稀释后搅拌均匀,对茎叶正反面均匀喷雾,确保覆盖全株。5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,请勿施药。6.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 |
产品性能: 本品为多杀霉素和茚虫威复配的低毒杀虫剂,多杀霉素具有快速的触杀作用,茚虫威以胃毒作用为主,兼具触杀活性,二者复配对水稻稻纵卷叶螟、甘蓝小菜蛾有较高的防效。 |
注意事项: 1.为延缓产生抗性,建议与其它作用类型的杀虫剂交替使用。2.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、靴子,戴帽子、护目镜、口罩、手套等防护用具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、吸烟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,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。3.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,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;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;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;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;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,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;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;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;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: 1.误服者应立即用清水漱口,没有医生的建议,不要催吐,应立即携本标签就医。如果受伤者是清醒的,喝1—2杯水。2.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(密闭或半密闭环境内)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,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,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假如需要,吸氧或进行人工呼吸,就医。3.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。冲洗时勿疏忽头发、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。忌用热水,条件允许时,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,再进行冲洗。4.眼睛受污染时,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,并及时就医。无特效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: 1.本品应储存在通风、干燥、阴凉、防雨的库房中,并加锁。运输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不得与食物、种子、饲料等混放混运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。2.本品应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存。3.远离火源、热源及儿童存放 。 |
质量保证期:2年 |
备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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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准日期: 2015-05-14 |
重新核准日期: 2024-06-11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