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号:PD20172564 |
登记证持有人:巴斯夫欧洲公司 |
农药名称:吡唑醚菌酯 |
剂型:微囊悬浮剂 |
毒性及其标识: |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 吡唑醚菌酯9% |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 水稻 | 稻瘟病 | 56-73毫升/亩 | 喷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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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术要求: 1.本品体积百分含量为100克/升。 2.一定要严格按照标签注明的施药说明和推荐剂量使用。 3.防治水稻穗颈瘟时,于水稻破口初期用药1次,依据病害情况,水稻齐穗期可再用药1次,但用药最迟不能晚于盛花期;防治水稻叶瘟时,低剂量最早可于分蘖末期且稻田覆盖率达60%以上使用,若稻田覆盖率大于75%,可使用高剂量。如需在分蘖末期之前用药或使用高剂量,则必须确保稻田无水或稻田中的水深在1厘米以下。4.每个生长季节最多施药2次,安全间隔期为28天。 5.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 |
产品性能: 该产品具有较强的渗透性,可有效防治水稻稻瘟病。 |
注意事项: 1.禁止在养殖鱼虾蟹的稻田使用本品,同时禁止在水产养殖区、河塘等水体附近使用。 2.操作时应远离儿童和家畜。 3.避免暴露,施药时必须穿戴防护衣或使用保护措施,此时不能吃东西、饮水、吸烟等。施药后用清水及肥皂彻底清洗脸及其它裸露部位。 4.药剂要现配现兑,配好的药液要立即使用。5.操作时药液及其废液不要污染水面、灌渠以及各类水域以及土壤等环境。使用过药械需清洗三遍,在洗涤药械或处置废弃物时不要污染水源。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6.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。7.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: 1.不慎接触皮肤,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表面。 2.不慎药液接触眼睛,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眼睛15分钟。 3.不慎误服,立即漱口并饮大量水,同时携标签请医生诊治。治疗时要对症治疗(去除污物,注意生命体征),无特效解毒剂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: 1.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 2.勿与饮料、食品、粮食和动物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3.药剂储存于原容器中,保持容器处于密封状态,并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防雨、通风处。 4.远离热源,避免冷冻。 |
质量保证期:3年 |
备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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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准日期: 2017-10-18 |
重新核准日期: 2020-06-18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