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号:PD20201029 |
登记证持有人: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|
农药名称:氟啶虫酰胺·噻虫胺 |
剂型:悬浮剂 |
毒性及其标识: |
总有效成分含量:20% |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 氟啶虫酰胺5% 噻虫胺15% |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 水稻 | 稻飞虱 | 20-30毫升/亩 | 喷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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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术要求: 1、施药时期为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始盛期,施药一次,水稻全株茎叶喷雾。2、施药时应尽可能均匀周到,大风天请勿施药。 3.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21天,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 |
产品性能: 本品由氟啶虫酰胺和噻虫胺复配而成,具有胃毒、触杀和内吸作用,对水稻稻飞虱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
注意事项: 1.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,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。操作人员应戴面罩、护目镜,防护手套,穿长袖衣、长裤和长靴等防护用具。施药期间不可吸烟、饮水及进食,施药结束后,彻底清洗防护用具,洗澡,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; 2. 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3.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远离水产养殖区和河塘体施药;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工具。4.(周围)开花植物花期禁用,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;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5.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6.避免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: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,应立即停止工作,采取急救措施,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。皮肤污染,脱去污染的衣物,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;眼睛溅入,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误食立即停止服用,用清水充分漱口后,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: 1.置于儿童、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保存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和饲料等混合储运。 2.本品贮运时应放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,注意避光、高温。远离热源或火源。 |
质量保证期:2年 |
备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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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准日期: 2020-11-25 |
重新核准日期: /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