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号:PD20141216 |
登记证持有人:江苏七洲绿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|
农药名称:草铵膦 |
剂型:水剂 |
毒性及其标识: |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 草铵膦200克/升 |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 非耕地 | 杂草 | 500-600毫升/亩 | 定向茎叶喷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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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术要求: 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进行茎叶喷雾,避免药液飘移。 |
产品性能: 本品是一种内吸兼触杀型非选择性除草剂,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喷雾施药,可使生长过程中的杂草茎叶枯死,对非耕地杂草有较好防效。药液接触土壤后快速分解,无土壤活性。 |
注意事项: 1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本品遇土钝化,配置药液时应使用清水,禁止使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。 2、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,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。预计6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蜂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后,彻底清洗器械,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。 5、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: 无专用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如不慎吸入,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,保持呼吸道通畅;皮肤接触,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;眼睛溅入药液,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;误服,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就诊。紧急医疗措施:可用医疗活性炭洗胃。注意对昏迷病人,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: 本品应贮存在避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并加锁。远离儿童、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包装完好。 |
质量保证期:2年 |
备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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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准日期: / |
重新核准日期: /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