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
水稻田(直播) | 稗草 | 60-100毫升/亩 | 茎叶喷雾 |
农药登记证号:PD20180587 | ||||||||
登记证持有人: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| ||||||||
农药名称:二氯喹啉酸 | ||||||||
剂型:悬浮剂 | ||||||||
毒性及其标识: | ||||||||
总有效成分含量:25% | ||||||||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 二氯喹啉酸25% | ||||||||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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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术要求: 1.在秧苗2叶1心期后,稗草1-7叶期均可施药,以稗草2-3叶期施药效果最佳。 2.用药前排干田水,保持湿润,药后1-2天内放水回田,保持3-5厘米水层5-7天,以后恢复田间正常管理。 3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使用。 4.本品在水稻每个生产周期最多使用1次。 | ||||||||
产品性能: 本品是喹啉羧酸类除草剂,可通过杂草的叶面,根部及萌发种子吸收,对稗草有较好的防治效果。 | ||||||||
注意事项: 1.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。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,科学合理用药。 2. 避免药剂与其它作物接触。 3. 养鱼稻田禁用。施药时,雾滴应避免漂移到茄科、豆科等作物;施药后的田水应避免流到茄科、豆科等作物田地。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。 4. 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乱丢乱放,也不能做他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 药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。 5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6.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 7.结合当地实际情况,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。 8.水稻拔节期后不宜使用。后茬作物应当是水稻、玉米等耐药作物。 9.用药后8个月内应避免种植棉花、大豆等敏感作物。下茬不能种植茄科、伞形花科、豆科、锦葵科、葫芦科、菊科、旋花科等敏感作物。 | ||||||||
中毒急救措施: 中毒症状: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。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;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本品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 ||||||||
储存和运输方法: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储存,适宜储存温度为0℃~35℃。运输时应注意避光、防高温、防雨淋。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,切勿倒置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,并加锁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 | ||||||||
质量保证期:2年 |
序号 | 采购单位 | 数量 | 单价 | 供应商 | 下单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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