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号:PD20141882 |
登记证持有人: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|
农药名称:烯啶虫胺 |
剂型:水剂 |
毒性及其标识: |
总有效成分含量:20% |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 烯啶虫胺20% |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式 | 水稻 | 稻飞虱 | 20-30毫升/亩 | 喷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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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术要求: 1、在稻飞虱若虫高峰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。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4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使用2次。2、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。3、每季最多使用2次,安全间隔期是14天。 |
产品性能: 本品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,其作用机理为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,对昆虫的轴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。具内吸和渗透作用,用量较少,持效期较长,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防效较好。 |
注意事项: 1、不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 2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皮肤、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。3、本品对桑蚕、蜜蜂高毒,禁止在养蜂地区及蜜源作物开花期使用,不能直接使用于桑蚕园。4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5、施药和清洗药械时避免污染池塘和水源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。 |
中毒急救措施: 急救措施: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。误入眼中应立即拉开眼睑,用流动的清水冲洗15分钟,就医。吸入应马上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呼吸困难时给输氧,就医。若不慎误服,诱吐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: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种和热源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 |
质量保证期:2年 |
备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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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准日期: / |
重新核准日期: / |